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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公布保密法实施条例

        据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 日前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》。条例共6章45条,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。条例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。机关、单位发生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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